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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學月 / 101學年度文學月

活動主題:詩與樂的華爾滋
◎系列一:閱讀大師──詩與樂的文學饗宴
(一) 一、講師:陳義芝
二、講題:詩與樂的相遇
三、時間:102年5月10日(五)下午14:30至16:30
四、地點:圖書館地下一樓
五、注意事項:因場地座位有限,以高一、二同學為優先報名
(二) 一、講師:嚴云農
二、講題:詩與詞的融合
三、時間:102年5月11日(六)上午09:00至12:00
四、地點:圖書館地下一樓
五、注意事項:因場地座位有限,以高一、二同學為優先報名
 
◎系列二:閱讀經典──年度詩選
一、時間:102年5月13日(一)~5月31日(五)
二、地點:圖書館一樓
 
◎系列三:閱讀聲音──新詩朗讀比賽
一、宗旨:配合文學月「現代詩」主題,培養學生詩歌創作、欣賞與表達能力,進一步瞭解詩歌音韻之美。
二、對象:本校高一、高二學生,以班級為單位自由報名參加,每組參賽人數至少20名(不包含音控、燈控人員)。
三、比賽時間:102年5月15日(星期三)上午10時10分至12時。
   (參賽隊伍務必依抽籤順序準時到場,逾時以棄權論。)
四、比賽地點:本校明德堂。
    參賽隊伍請於比賽當天上午10時至明德堂前報到。
五、報名時間:
     參賽隊伍請於102年3月29日(星期五)第四節前填妥報名表(附件一),送交國文科藍雪瑛老師處報名。
      依報名順序,前12組為參賽隊伍。若報名隊伍低於三組,則取消該項比賽。
六、比賽要求:
(一)朗誦作品
1.作品以一首新詩為限,可自行創作或選用他人作品,惟選用之作品應於報名表內註明出處。
2.作品應力求主題正確,具教育意義。 
(二)比賽時間
1.每隊以4-6分鐘為限。 
2.比賽計時(由第1人踏上台階起至最後1人離開舞台止),凡不足或逾時30秒者扣1分,60秒扣2分,依此類推累計。
(三)資料繳交
      請至學校網頁下載「第十一屆文學月新詩朗讀比賽電子報名表」,填妥自行創作或所選現代詩的作者、題目、內容、簡介(50~100字)和參賽人員名單,於102年3月29日(星期五)第八節前回傳至指定信箱,並在信件主旨註明班級,否則將取消比賽資格。
(四)抽籤
 102年4月1日(星期一)中午公布參賽隊伍,屆時請參賽隊伍派代表至教官室旁中廊抽籤,決定比賽順序(未到者由國文科主辦老師代為抽籤)。
(五)配樂及設備
1.參加隊伍可自行選定配樂。
2.明德堂可提供鋼琴及音響、燈光設備。
七、評分標準:
(一)技巧(如何詮釋詩歌) 40%
(二)語音(發音及聲調) 30% 
(三)儀態及團隊精神 20% 
(四)劇情展現10%
     【結合朗誦內容之簡短表演動作、配樂、服裝、簡單道具、走位等】
八、評審:由校長聘請校內外國文老師或專家共三人擔任。
九、獎勵:錄取優勝前六名,頒發獎狀及獎金。
    第一名,800元。  第二名,700元。  第三名,600元。
    第四名,500元。  第五名,400元。  第六名,300元。
十、本辦法呈校長核准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系列四:閱讀作品──明信片設計創意比賽
一、展示時間:102 年5月18日(六)~5月31日(五)
二、展示地點:圖書館一樓
三、活動辦法:
(一)請以下詩人的作品為設計範圍:
徐志摩、林亨泰、鄭愁予、陳義芝、劉克襄、余光中、楊牧、白萩、紀弦、瘂弦、洛夫、瓦歷斯.諾幹、席慕蓉、林泠、吳晟、蘇紹連、商禽、夏宇
(二)作品中的文案內容以上列指定的作家之非課本選文之詩作(附註)為範圍,並設計相關圖案。若未依規定範圍創作,則不予入選。
(三)作品必須符合「明信片」格式(長15公分,寬10.5公分)。
(四)收件時間及地點:102年4月29日(一)~5月3日(五)(放學前)繳至行政大樓二樓教師辦公室國文科鐵櫃上。繳交時,請先以透明塑膠袋封好作品,再投入投稿箱內,否則取消比賽資格。
(五)獲得入選者,頒發獎狀以資鼓勵。
(六)請填妥參賽者相關資料(附件二),浮貼於稿件左上角,並附上同意書。作品中請勿出現個人資料,違者取消比賽資格。
      報名表可至行政大樓二樓教師辦公室國文科鐵櫃上索取。
(七)得獎作品如發現下列情事,取消得獎資格。
1.圖案設計抄襲他人作品或妨害他人著作權者。
 2.已在其他刊物發表或獲獎之作品。
 
【附註】:課本選文之詩作篇目(以下為不得使用的作品﹚
<徐志摩.再別康橋>、<白萩.雁>、<鄭愁予.錯誤>、<林泠.阡陌>、<吳晟.蕃薯地圖>、<余光中.尋李白>、<商禽.長頸鹿>、<蘇紹連.七尺布>、<鄭愁予.天窗>、<紀弦.狼之獨步>、<瘂弦.坤伶>、<洛夫.因為風的緣故>、<余光中.白玉苦瓜>、<瓦歷斯.諾幹.山是一座學校—給原住民兒童>、<席慕蓉.蒙文課—內蒙古篇>、<林亨泰.風景NO1>、<陳義芝.燈下削筆>、<劉克襄.檜木林之歌>。
※若有未盡篇目依目前高一至高三正在使用之教科書之選文為主。
 
◎系列五:──文學月護照
凡於文學月活動期間內,參加以上系列活動:演講、書展、新詩朗讀比賽、明信片設計比賽,皆可獲得戳記一枚,累積三個戳記,即可參加摸彩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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