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屏東女子高級中學禁止職場霸凌之書面聲明
本校為保障所有員工在執行職務過程中,免於遭受身體或精神不法侵害而致身心理疾病,特以書面加以聲明,絕不容忍任何本校之管理階層主管有職場霸凌之行為,亦絕不容忍本校員工同仁間或非本校人員對本校員工有職場霸凌之行為。
一、職場霸凌的定義:指在工作場所中所發生,藉由不合理之對待與不公平之處置所造成持續性冒犯、威脅、冷落、孤立或侮辱行為,使被霸凌者感到受挫、被威脅、羞辱、被孤立或受傷,進而折損其自信並帶來沈重身心壓力。
二、職場霸凌行為的樣態:
(一)肢體霸凌(如:毆打、抓傷、拳打、腳踢等)。
(二)心理霸凌(如:威脅、欺凌、騷擾、辱罵等)。
(三)語言霸凌(如:霸凌、恐嚇、干擾、歧視等)。
三、員工遇到職場霸凌怎麼辦:
(一)向同事尋求建議與支持。
(二)與加害者理性溝通,表達自身感受。
(三)思考自身有無缺失,請同事誠實的評估你的為人與工作表現,找出問題點。
(四)盡可能以錄音或任何方式記錄加害者行為做為證據。
(五)向本校提出申訴。
四、本校所有員工均有責任協助確保免於職場霸凌之工作環境,任何人目睹及聽聞職場霸凌事件發生,皆得使用本校員工職場霸凌申訴專線向人事室提出申訴,本校接獲申訴後會採取保密的方式進行調查,若被調查屬實者,將會進行懲處。本校絕對禁止對申訴者、通報者或協助調查者有任何報復之行為,若有,將會進行懲處。
五、本校對於因執行職務發現有危及身體或生命之虞,而自行停止作業或退避至安全場所之員工,事後絕不會對其處以不利之處分。
六、本校鼓勵同仁均能利用所設置之內部申訴處理機制處理此類糾紛,但如員工需要額外協助本校亦將盡力協助提供。
七、本校職場霸凌諮詢、申訴管道:
(一)申訴電話:(08)7362204 轉120或121
(二)申訴信箱:人事室主任或組員電子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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