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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書館暨社區共讀站使用規則

國立屏東女子高級中學圖書館暨社區共讀站使用規則

中華民國1068月修訂

中華民國1078月修訂

中華民國1088月修訂

中華民國1081210日主管會議通過

 

壹、國立屏東女子高級中學圖書館(以下簡稱本館)為提供師生完善之圖書資訊服務,以及促進社區閱讀風氣,依圖書館法第八條訂定本規則。

 

貳、空間介紹及開放時間

一、綜合大樓圖書館開放時間:依本校上班時間。

二、進德樓自習教室(憑證進出):

(一)   週一~週五:18:00~21:00

(二)   週六:08:00~17:00

(三)   週日:08:00~17:00

三、進德樓社區共讀站(開放自由進出):

(一)   週六:08:00~17:00

(二)   週日:08:00~17:00

備註:社區共讀站開放社區人士使用,但不提供校內停車。

 

參、借閱規則

一、本館出借圖書以本校教職員工(含退休人員)、學生和開放社區經本校許可人員為限。

二、視聽資料可供教職員工借出參考,學生及社區人士(個人)僅供館內使用。

三、借閱證申請:

(一)   教職員工及代課、實習老師:請本人至圖書館填寫資料,辦理登記。

(二)   學生:學生證即為借書證。

(三)   班級讀書會:請至圖書館辦理登記。

(四)   合作學校:由圖書館聯繫窗口統一辦理。

(五)   社區人士(個人):請本人攜帶證件至圖書館辦理登記,證件核對後現場歸還,借閱證申請表如附件。

四、借閱圖書或視聽資料時,請自行從架上選取,教職員工憑本館之條碼編號,學生憑學生證,合作學校及社區人士(個人)憑館際借閱證,本人到服務台辦理借出手續。

五、借出館外圖書及視聽資料數量及限期分別規定如下:

(一)   教職員工:借出圖書期刊及視聽資料總數為十二冊(卷)。借期三十天(含例假日)。

(二)   代課、實習老師:借出圖書及視聽資料總數為五冊(卷),借期三週(含例假日)。

(三)   學生:借出總數為五冊(卷),借期三週(含例假日)。

(四)   班級讀書會:借出總數為四十八冊(卷),借期九十天。

(五)   合作學校:借出總數為五十冊(卷),借期九十天。

(六)   社區人士(個人):借出總數為五冊(卷),借期三十天。

六、借閱期滿前,可續借一次。

七、辦理續借手續時,需持學生證或館際借閱證到館辦理。

八、逾期處理辦法:

(一)   學生:借書逾期歸還者需接受處分,方可再次借閱圖書。

(二)   教職員工、合作學校:借書逾期需先歸還,方可再次借閱圖書。

(三)   社區人士(個人):逾期一天一冊罰款新台幣五元,罰款最高為該館藏原價,繳清罰款並歸還館藏後,方可再次借閱圖書。

九、外借圖書及視聽資料,如有遺失及污損情形,借閱人須自行購買賠償。

十、凡珍貴圖書、參考工具書、展示新書、當月雜誌、期刊、當日報章,僅限在館內閱覽,概不外借。

十一、本館遇有清查、整理、改編或裝訂資料時,得隨時索回借出資料。

十二、教職員工離職或學生離校時,須在離校前還清圖書或視聽資料。

十三、借閱證使用期限:

(一)   學生離校或教職員工及代課、實習老師離職後,借閱證()自動失效。

(二)   班級讀書會,借閱證以壹個學年度為限,請在學期結束前歸還借閱證。

(三)   合作學校,借閱證以貳個學年度為限,逾期請至本館辦理重新認證。

(四)   社區人士(個人),借閱證效期以壹年為限,逾期請憑身分證或身份證明文件至本館辦理驗證。

 

肆、賠償辦法

一、凡借閱本館圖書有污損或遺失時,應依本規則賠償。

二、凡借本館圖書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視為污損:

    1.圈點;2.批註;3.撕破;4.水漬;5.缺頁;6.切割。

三、凡遺失本館圖書,依照原著作者、出版書局自行購買賠償。

四、學生未遵照本辦法償還者,除通知學務處按校規處理外,並通知其家長負責賠償。

五、學生凡經催繳三次,仍逾期未還者,視同遺失處理,將視情況依校規處分。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補充更正。

六、社區人士(個人)請參閱第參條 第八款。

 

伍、服務項目

一、閱覽:凡本校教職員工學生於本館開放時間,均可在館內閱覽,並利用各種資料。(請參考館內閱覽一般限制)

二、借書:本館出借圖書以本校教職員工(含退休人員)、學生和開放社區經本校許可人員為限。學生憑學生證,教職員工憑本館之條碼編號,開放社區人員請憑證至本館服務台辦理借書手續。(請參考借閱規則)

三、影印:館內一樓置影印機,請向服務台詢問儲值及使用方法。

四、置電腦用印表機一部,供使用者自助列印,依公告價格收取費用。

五、電腦:入館可使用電腦查詢館藏,列印資料,不得使用非法軟體。

六、參考諮詢:

(一)   協助檢索書刊。

(二)   線上公用目錄檢索指導。

(三)   解說參考工具書使用方法。

(四)   解答有關圖書及非圖書資料問題。

(五)   圖書館利用指導。

(六)   影印指導。

(七)   協助使用網路印表機。

七、借用場地、設備:

借用二樓視聽教室、地下室綜合視聽室、三樓自主學習空間或其他設施,由借用單位或教師於使用前,至學校網頁教室預約系統登記或向本館提出申請。若需使用冷氣設備,依總務處公告為準。

 

陸、館內閱覽一般限制:  

一、入館時請將私人提包、書包、飲料及私有圖書放置在存物櫃內。

二、凡入館閱覽圖書、雜誌、報章,務請閱後仍置原處,切勿任意攜出。

三、閱覽時,務請保持肅靜,注意清潔。

四、借閱圖書、雜誌、報章,請勿裁剪、污損、調換。

五、閱覽人請勿抽菸,吃零食及高聲談笑。

 

柒、館藏概況

本館館藏依資料型態可分:圖書、期刊、報紙、視聽資料及其他資料。

一、圖  書:館藏圖書以中文為主,並涵蓋其他語言書籍。

二、期  刊:訂閱中外文期刊,過期期刊擇重要者典藏。

三、報  紙:訂閱中英文報紙,部分報紙保留一年份。

四、視聽資料:多媒體光碟與教學影音資源。

五、線上電子書:各類電子書,閱讀方式請洽圖書館(不限校內閱讀)

 

捌、本規則經主管會議通過,陳校長核定後公佈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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